相关文章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收取的项目大概包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推荐阅读: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物业管理条例
如何避免物业纠纷
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
一级: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0.50一0.80元;
二级: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0.40一0.60元;
三级: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0.25一0.35元;
四级,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0.15一0.25元。
装有电梯的住宅,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乘梯手续,常住人员每人每月5元,临时乘客单程每人每次0.10元。
物业管理乱象
按现行法律、条例的规定,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负有一定职责,但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支持,致使政府部门的督管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指导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的相关规定不完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有相应的处罚权。
第二,监督物业服务收费制度不健全。
第三,处理物业投诉无法可依。在实践中,往往只能采用协商、调解的办法,常常费时费力,却收效甚微,不能够有效地调解物业管理中的相关纠纷。
第四,对物业公司的处罚制度或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
第五,居民委员会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职责有限。
政府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监督中的作用包括: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服务行为;引导物业管理市场,促进物业管理发展;探索社区建设模式,创新物业管理体制。
- 上一篇文章: 物业收费名目多 业主搞不清是否合理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