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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物业公司强制性收取管理费 业主身感疑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04:36

  “房子装修怎么还需交纳管理服务费呢,这是否属乱收费项目?”日前,周先生在柳州市航四路和谐家园小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已交付,当他准备装修时,物业服务公司要求其以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交纳管理服务费,而且对方坚持“不交费就不能装修”,这让他一头雾水。

  今年4月份,周先生多次向物业服务公司打报告,表示要进场装修房子,然而物业公司则要求其签订《装修协议》,上面列举了30余条装修规则。周说,对协议里面的装修垃圾清运费没异议,但不愿付所谓的“装修管理服务费”;另外,此次房屋装修他请亲戚来装修,对房屋承重墙等不作任何改动,只是简单装修,不应该收取服务费。双方分歧较大,每次约谈都不欢而散。

  昨日,记者来到和谐家园小区,这里的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黄先生解释称,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并非乱收。去年3月份,柳州市建委、柳州市物价局共同发文《柳州市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标准》(试行)通知,特别强调了规范装修的意义,物业公司对装修进行严格的管理、巡查,这不仅是保障装修业主的利益,同时也保障其邻居的利益。物业并非只收费不服务,事实上对装修过程中的破墙、噪音等进行全方位监控,这就要派出工作人员上门服务。而在收费标准上,他们采取“折中”的办法,不高不低。事实上,该政策只有少数业主不理解,多数业主还是支持的。

  柳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柳州市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标准》(试行)通知并非具有强制性,但在具体操作上,业主很可能屈从于物业服务公司不得不交费装修。在施行过程中,假如物业服务公司不兑现相关承诺,业主可以提出不同意见。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分歧,双方可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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