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租房居住也可落户柳州?
日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规定除了买房等传统方式外,租房也能落户柳州,引发了较多关注。该落户途径也被业界人士称为“租房搭户”。然而,看似简单的合法居住证明实际上难以获得,加之房东不会轻易“首肯”,使得该政策难以广泛施行。
■政策新闻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进一步放宽进城落户的户籍准入条件。其中,在南宁、柳州市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具体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业界人士表示,这就意味着,在柳州有稳定工作、租房居住、参加社保3年即可办理落户。类似落户途径在一些城市也被称作“租房搭户”。
“租房搭户”在柳实施已5年
《意见》印发后,读者最关心目前政策是否已落地柳州?居柳州记者就此采访了柳州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将户口落在柳州有很多种方法,有租房居住的也有跟工作单位签合同的,这是分开不同的两种情况。而根据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方法在柳州市早已经落地了。
根据其指引,记者查阅了2010年7月印发的《柳州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于外地户口迁入本市市区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员,并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非本市户藉,可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而在其中第十四条明确注明的固定住所是指:购买、自建住房,单位和个人提供或租赁供常年使用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住房。这与《意见》中的“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谋而合。
然而,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自《办法》实施以来,落户出租屋的人员少之又少,除了该途径鲜少有人知道外,事实上“租房搭户”的操作性也广受限制。
落户关键在于房东的“同意”
新规引起最大关注点在于可实现租房入户,但在实际操作上,并不如文字描述的那么简单。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想要“租房搭户”成功,首先租户要拿到房屋租赁合同,并需户主在个人申请中签字同意搭户,房东还需到出租房屋出办理租房许可证。因为成本以及程序的原因,柳州基本上未有租赁房屋在网上备案。
此外,记者采访了柳州不同区域的5位房东,他们均表示从未听说有此政策,但即使在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下房东均明确表态不同意租客搭户。房东陈女士说:“不想做这个麻烦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表示由于这是个新的方式,很多隐患目前尚不能预见,例如如果在租房入户后发生某些违法之事,反而会牵扯其担负法律责任。
记者在网上查到其他实施“租房搭户”的城市(广州、武汉等)经验,指出只要业主和承租人按照户籍政策的规定办理落户手续,并不存在什么风险。承租人的户口单页和户口本,都由房东保管。如房东要出售房屋,提前通知承租人迁出户口即可,不会影响出售程序。
理论上看,房东并不存在风险。但律师人士提醒,虽然房东确实有权利要求已搬离房屋的租客迁出户口,但若房东需要出售出租房屋,买受人会要求房主将该房屋上户籍迁出,买受人方可将自己的户籍迁入该房屋,一旦无法联系上承租人或者承租人故意不配合迁出,其涉及的户籍纠纷将会很麻烦。而遇到此类纠纷的房东,很难通过诉讼要求承租人将户籍强制迁出,给房东出售带来阻碍。
“工作落户”成功率更高
据柳州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落户柳州除了买房外,最多且成功的情况是工作落户,根据《办法》第五条第(三)点来柳就业、创业人员一项:满足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条件,可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随后,记者在柳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得到证实。据介绍,通过此类方法最终落户柳州的例子很多,只要带上单位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得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表,到落户点所属派出所进行审核,通过即可办理落户。“这种方式程序简易,并不会造成任何风险,因此申请成功率很高。”柳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工作人员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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