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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鼓励企业当主体运行公租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25:2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公共租赁房建设力度。公共租赁房以当前住房问题逐渐凸显的“夹心层”家庭为供应对象,受到广泛关注。部分地方已掀起公租房建设热潮。
今年能解决多少人的居住问题?租金怎么定?公租房的筹建资金、土地供给有哪些来源,如何保证可持续?
带着疑问,本报记者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进行了专访。
满足“夹心层”阶段性需求
记者:近年来“夹心层”住房问题凸显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说公共租赁房符合“夹心层”的需求?
齐骥:近几年来,随着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已经或正在得到改善。但由于部分地方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按照现行政策又不属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这些家庭成为住房政策的“夹心层”。此外,还有以下两类需要高度关注:一是外来务工人员尚没有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住房较为困难。二是新参加工作的职工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
解决这些家庭的住房困难,如果全部依靠扩大廉租住房供应,短时间内财政无力承受。另外,部分“夹心层”群体随着收入增长,几年后将具备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支付能力,对政府保障的需求是阶段性的。
公共租赁房租金水平比较适度,租赁关系相对稳定,符合“夹心层”在一定阶段内租赁住房的实际需求,是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较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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