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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配套设施成摆设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45:10

  园林水景、小桥流水、健身设施,开发商许诺的诱人广告词令人心动。但记者今天调查发现,不少曾经是销售亮点的小区配套设施,现在却都不同程度被闲置或浪费。不少小区健身设施缺胳膊少腿,没有一处喷泉水景处于喷水状态。

  三*银苑内几个金色的女子雕塑已经残缺褪色,身上遍布斑驳伤痕,几个水池中,墨绿色的水面上漂着稻草、塑料瓶、水果皮等垃圾;大明翠庭的庭院中,水池里干涸见底,几个管子已是锈迹斑斑;市区东部一家居民宿舍院内,两个相邻的“太空漫步”健身设施各缺了一条“腿”,其他设施也各有缺损。

  前期广告宣传中“大而全”的配套设施令人心动,建成后的小区配套设施却大多成了摆设。对此物业表示,昂贵的维修费用是小区配套设施使用率不足的关键。“开喷泉要付水电费,修健身器材也要花钱。一些业主一听要自己埋单就翻脸。不开、不修,也要遭投诉。”某小区物业表示,小区维修成本随着设施老化年年升高,虽然有维修基金,但要动用需要全体业主投票开会决定,很麻烦。

  规划设计专家认为,开发商为了制造噱头,在一些场地较小、规模不大的地方,选择维护成本较大的喷泉水景等配套设施并非明智之举,不如选择其他更实用、维护费用较低的设施。

  以建喷泉水景为例,需要购置水泵、喷头、水管等材料,加上造景费用,大概四五千元。如要在池里添好的过滤设备的话,还得再花近万元。此外,一个喷泉要出现景观效果,最起码要有4台水泵,4台水泵1小时要花60度电。如果所居住的小区灰尘多,水池还得两三个月换一次水。

  济南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桂华表示,如果开发商售楼时与业主在合同约定中明确了配套设施情况,或广告、沙盘、宣传单上有具体的配套设施设计图样,这样业主入住后发现没有成为现实,或者被无故更改、长期无人维护造成配套设施缺失等问题,可以视为开发商违约;配套设施的维护和运营是公共部分,应该由全体业主来承担。物业以各种理由不开放配套设施,视为物业违反合约,只有通过业委会表决,在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停止使用。

  配套设施成摆设,居民如何维权?周律师表示,如果是因为物业管理不当造成的,物业公司要承担过错,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向物业提出恢复的要求。但一些小区根本没召开过业主大会,导致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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