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郑立本与青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追索赔偿金纠纷一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如何计算土地违法行为追诉时效的答复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喻德生诉解才亨房屋纠纷一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郑立本与青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追索赔偿金纠纷一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如何计算土地违法行为追诉时效的答复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喻德生诉解才亨房屋纠纷一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拆迁强制执行的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28:29
【发布日期】1999-2-14 【实施日期】1999-2-14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1998]行他字第13号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7〕赣行申字第01号《关于蔡春龙诉上饶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申诉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强制拆迁前,应妥善解决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或者周转用房问题;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或者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裁决作出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拆迁的,方可强制拆迁。
- 上一篇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