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屋法规 >> 房产法规 >> 经济适用房政策法规 >> 正文

2015年哈尔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36:57

 

  申请条件

  1.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具有哈尔滨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2.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3.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者本人向所在街道办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同时选择确定申请类别,并提交材料;

  随后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材料以及家庭情况进行核实,初审合格的进行公示;

  然后区人民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进行公示;

  最后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查验,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通知书》,并建立相关档案;

  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可以持《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由于经济适用房供小于求,建议有意申购的市民及时留意经济适用房最新动态。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