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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的纳税依据是什么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43:09

 导读:各项费用的收取都有其相应的收费依据,房屋买卖税也不例外,每项费用都有其对应的纳税依据,那么房屋买卖税的各项费用的纳税依据是什么呢?

  一、契税

  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

  纳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00]130号

  《关于抵押贷款购买商品房征收契税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

  二、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

  纳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三、营业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及其他附着物营业额的5%。

  纳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纳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五、教育费附加

  这是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依营业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纳税依据: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

  六、房产税

  房产税是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收。

  房产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①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②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计算公式:①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评估值×70%×1.2%或:房产原值×70%×1.2%②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纳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提供的房屋买卖税的各项纳税依据,如需了解更多,请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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