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购房指南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注意事项 >> 正文

新建住宅保修期的规定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52:17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