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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47:04
农村的房屋可否买卖,手续如何,城市居民是否可以购买,这是困扰很多人的问题。
一、对转让人和所转让房屋的要求。
所转让房屋应当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另外,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所转让房屋还应当已经办理了房地产证。
二、对受让人的要求。
受让人应当是有权在所购房屋所在地拥有房产的人,也就是说,即使不购买房产,受让人应当是有权在此地建造房产的人,因此,受让人应当满足建房条件。
一般来说,条件是:
1、受让人应当与所购房产的转让人处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应当无权在农村购房)。
上海市规定,只要受让人为欲购房屋同一乡(镇)的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体经营者;
2、受让人应当没有其它房产;
3、欲购房产的面积应当符合当地的规定。
三、房产的转让,应当经过政府批准。
欲转让房产,应当提出申请,政府应对房产转让是否符合上述规定进行审查,房产转让合同经过批准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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