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有答:“公房”不能继承只能承租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4:44
问:我一直住在母亲承租的一套公房内,屋内有我和母亲两个人的户口。今年年初,母亲不幸过世。谁知最近我哥哥说,这套房子是遗产,我不能一人独占,说房子也有他的份,并说要把房子卖掉分钱。为此来信咨询,哥哥的说法对吗,我该怎么办?
读者家明答: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公有居住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且不能作为承租人去世后的遗产。因此,你哥哥提出把房子卖掉分钱是违法的。另外,按照本市的规定,如果你具备同住人的条件,可以继续承租该套公房。你哥哥由于户口不在屋内,肯定不是同住人,所以他不能承租该套房屋。
- 上一篇文章: 银行贷款购买的房子产权证由谁收持?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