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北京购房申请贷款 办理产权证的条件
外国人在北京购房申请贷款 办理产权证的条件
外籍人士也可以在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外籍人士在北京买房可有两种付款方式,第一种是一次性付款,手续非常简单,只需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即可。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的工作人员陈源告诉记者,虽然外籍人士购房一般都是一次性付款,但是针对一些有按揭贷款需求的外籍人士,各个银行都有外籍人士住房按揭贷款业务。
外籍人士在中国申请按揭贷款有几个条件,首先,就是申请人必须在当地就业,其次,必须有当地中国公民提供担保。有了这两个条件,申请人还要向银行提供几个证明材料,分别是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是指外籍人士所在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家庭年度财务报告、股票交易单、政府税单等。这些都要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我国驻该国使馆和该国驻中国大使馆的确认,银行对这些证明材料审核后,就可以发放住房按揭贷款,其余标准如贷款利率等和国内公民享受相同待遇。当然,贷款年限不能超过其护照有效期时间。
房子要卖给外籍人士,开发商必须要到相关部门备案,取得确认批文才能卖给外籍人士,否则,没有到相关部门备案的房子,即使卖给了外籍人士,也办不到产权证。
很多境外客户的首付款需要从国外银行以美元形式汇款,贷款则只能在国内银行办理人民币贷款业务,贷款年限也不能超过其护照有效期时间。如果更多的银行能够提供与国内银行一样便捷的服务,对于高端地产产品在外籍客户市场的销售将起推动作用。
外籍人士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1、护照、中国内地有效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如为英文版本的,应附外事办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申请人或共有人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按揭贷款的:
(1)已婚人士: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的,不能到场的一方可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其配偶办理(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亲自前来),该《授权委托书》应经该国公证机关公证,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公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进行公证(如为英文版本的,应附外事办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相关印章)。
(2)未婚人士:外籍人士如系未婚的,只能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授权委托书》要求同上。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
买受人为外籍人士的,要在合同上同时签署中文与外文的姓名,房屋买卖合同自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之日生效。
二、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资料
1、买受人为港澳台人士的,需提交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
2、买受人为外籍人士的,需提交护照、居留证、经公证的中外文名字对照或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证、居住证(证件上需同时注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
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境外公证的要求
1、台湾人:委托书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后,经海基会传递至海协会,由海协会将公证书递至文书使用地的公证管理协会认证。(注:整个过程需15个工作日左右)
2、香港人:委托书须经大陆司法部门认可的律师公证即可。
3、其他境外人:委托书经委托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后,往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即可。
四、境外人士贷款条件
1、在贷款地城市有固定收入的
① 身份证明
② 居住证
③ 就业证明或法人代表证
④ 收入证明(附个人所得税税单)
⑤ 在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劳动合同
2)在贷款地城市无固定收入的
① 身份证明
② 收入证明(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
③ 婚姻证明及配偶同意购房抵押贷款证明(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
④ 配偶身份证明
- 上一篇文章: 首次置业者购买二手房 房贷首付必须高于20%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