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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因房子在交付前有人在房内被杀而要求退房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3:08

咨询热线内容
我姓欧,于2003年8月购买了一套期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合同约定于2004年10月1日之前交房。随后我依合同约定按时交付了定金和首付款。
收房的日子日益临近,正当我和妻子非常兴奋地等待交房的时候,传来一个不好的消息:我所购买的单元在刚盖好的毛坯房中发生了一起谋杀案。经打听,居然是我买的那套房子,而且被害人死在了卧室内。我去看时,现场虽然经过处理,仍然可以看到水泥地上残留的血迹。我看得一阵发冷,连忙逃出房子,并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房。开发商说这并非房子本身的质量问题,房子的主体、面积等并未发生改变,而且房屋预售合同中也并没有明确约定房内死了人就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我坚持退房,那么我交的定金将不予退还。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请问:我可以要求退房吗?

律师专线解答
欧先生,在新房中发生命案,已严重影响您的居住,因此您完全有理由要求开发商退房。
首先,从消费关系来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从我国风俗看,在您购买的房屋中发生谋杀案显然已经影响到您以后的正常使用,属于所购商品有瑕疵,所以您作为消费者当然可以要求商家退货还款。
其次,从合同关系来说。虽然房屋预售合同中并未约定发生此类事件可以解除合同,也未出现严重地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或开发商的其他违约行为,但是房内发生谋杀案件这一事件,尤其是如您所说“地上仍留有血迹”,属于开发商履行合同有瑕疵,不利于实现合同的目的。所以,根据《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您可以解除合同。而因为您本身并无过错,所以不必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见,您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交纳的房款及定金。

症结所在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尚未交付的房子内发生命案,可否以此为由要求退房这一问题认识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在购房时如遇到上述问题,在和开发商协商退房未果的前提下,可以单方面主张解除合同,但必须通知对方,如果对方不同意,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除了要约定因质量等问题可以解除合同外,最好再约定一个概括式的条款,如“出了重大事故或有重大缺陷严重影响居住的,可以解除合同”,这样遇到问题就不会如此麻烦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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