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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前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32:02
摘自甄灵宇律师著《房屋买卖法律自助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年5月第1版 孙洪林主编)
预约书确定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签约时间终于到了。阿宝平时有点丢三落四的,经常忘事,但这件事却一直萦绕心头,估计即使被砸晕了都会惦记着。今天签下的,是阿宝个人有生以来最大的一笔交易。
阿宝的困惑:在签约时阿宝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律师提示
1、签约前应当审查的事项: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开发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权证》)和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房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应与合同上填写的栋号、楼层、名称等相符。
2、签约时买受人的知情权和开发商的义务:
开发商销售(包括预售、现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楼处将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者测算资料进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公示的资料包括:
1)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
2)建筑平面布置图(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3)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要求查阅面积计算表或者测算表的,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
4)签订房屋交接书或者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
(感叹号)特别提示:前述计算表和测算表中的《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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