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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合同没弄清签丢8平米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0:39
“买房子前说好赠送18平方米的花园,买完房子后发现,赠送的花园还不足10平方米。”家住立山区通山街的姚女士十分无奈。
昨日,姚女士反映,她在高新区买了一间102平方米的房子。当时售楼小姐告诉她,如果买一楼,就能赠送一个18平方米的花园,但一楼的房价每平方米要贵150元。姚女士觉得很划算,就在合同上签了字。等到交楼时姚女士傻眼了,赠送的花园面积还不足10平方米。姚女士找到开发商,对方解释:花园属于赠送面积,当时签合同时并没有说明阳台不算花园面积,加上阳台近8平左右的面积,正好是18平方米呀。这时,姚女士只能自己吃下这个哑巴亏。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也要将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填上。并要事先确认赠送面积都包括哪些。如果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确认其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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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要注意些啥
1、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和“两书”,即房地产开发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超出3%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部分的房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面积合同约定的,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款及利息,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
3、违约事项包括: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等。合同应注明“无论何种原因,买方逾期未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的,卖方应全额返还定金”。 (BJF04/天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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