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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注意开发商的十大罪状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3:55

  开发商都有哪些骗局,买房需要注意什么,你是否也遭遇售楼小姐暴露的开发商十大罪状。买房注意事项,小心开发商的骗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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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很狡猾

  无中生有虚构上家

  关键词:转让

  2004年底,杨先生夫妇看中一套徐家汇“天际花园”楼盘的商品房,但被告知该套房屋已被一名陈小姐捷足先登。不过,售楼员表示陈小姐有意转让购房名额,于是杨先生夫妇俩便花了3.5万元,从陈小姐处得到了房屋的购买权。但时隔2年后,杨先生夫妇才了解到,这个“陈小姐”是售楼员虚构的,为的只是骗取3.5万元的转让费。

  “罪恶”指数:9.0

  感言:该售楼员有写小说的天赋,虚构人物、事件手到擒来,不混文化界可惜了。

  no2.很强大

  里应外合“预售”楼盘

  关键词:预售

  开发商居然被售楼员联手外人将其楼盘预售一空!2007年7月,郑州的左某私刻“天伦房地产公司行政印章”,分别在《认购协议书》和收据上加盖,勾结天伦公司售楼员邝某、汪某等3名售楼员,偷偷把郑州市花园路北段琥珀名城小区的34套房子向外预售一空,不仅向每个购房者收取了3万元定金,还收取了每人1万元~2万元不等的好处费,随后溜之大吉。

  “罪恶”指数:9.5

  感言:家贼难防啊,建议开发商可以学学政府,搞搞“高薪养廉”,以提高售楼员忠诚度。

  no3.很便宜

  车库被售楼员贱卖

  关键词:车库

  小区车库使用权竟成了房产销售员的发财工具。26岁的售楼小姐王某仅靠着几张空白合同,就让南京市积善新寓小区5位业主掏出20余万元“买”下车库。王某负责积善新寓的售后结尾工作,利用职务之便,私刻公章,伪造了《自行车车库使用权购买合同》,冠冕堂皇将某幢206室和某幢201室下的自行车库贱卖给唐某和金某,共得人民币8.8万多元。

  “罪恶”指数:9.0

  感言:应了那句俗语:便宜无好货。菜市场是这样,楼市也是。

  no4.很常见

  售楼员一套房子卖两家

  关键词:退房

  2007年9月,哈尔滨市张女士在香坊区乐福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付完了首付并签订了购房合同。谁知一周后却被售楼员告知办理退房手续,原因是该房已经卖给别人了。张女士一头雾水,自己没有要求退房啊,张女士找到该楼开发商询问才知道,原来售楼员是为了赚取更多的售房提成而私自将张女士的房子卖给了别人,开发商表示他们会对售楼员进行严肃处理。

  “罪恶”指数:8.0

  感言:最广为流传的手法,已成售楼员的看家本领了。

  no5.很大量

  批量出售业主信息

  关键词:信息

  哈尔滨市的毕先生在南岗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后,便永无宁日——一天要接到几十个装修公司的电话,最后实在不堪其扰,毕先生只好换了电话号码。毕先生很纳闷,新装的电话怎么这么多人知道?后来才了解到,这是售楼员以每户2元~3元的价格向家装公司出售了业主的信息,开发商表示,这只是某些售楼员的个例。

  “罪恶”指数:7.9

  感言:售楼员用实际行动向我们证明了“当今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就是利润”这两条理论的正确性。

  no6劝人假离婚

  关键词:离婚

  交了15万元的首付购房,后来却被告知贷款办不下来,要求退房遭到拒绝,反倒被售楼员劝办假离婚证买房。近日,家住武昌的温先生看中了关山区一套房子,却因是第二套房,银行不放款,让他很是犹豫,开发商承诺可以按第一套房贷款,结果交了15万元的首付款后却办不下来,无计可施之时,售楼小姐出了个“好”主意,让夫妻假离婚,便可解决问题。

  “罪恶”指数:7.5

  感言:阿弥陀佛,古人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即便不是真离婚,也忒歹毒了点。

  no7.很好骗

  售楼员信口雌黄,业主被忽悠

  关键词:商住两用

  由于听信了售房员的话,业主把商用房当商住两用房买了。2005年年初,刚搬进上海市普陀区绿洲广场不久的张某,被一份物业收费单吓了一跳——70多平方米的商住两用楼,仅管理费和保洁费加起来就高达577元。物管公司表示,绿洲广场是办公楼,并不是商住两用楼。张某这才意识到受骗了:买房时售楼员声称该楼是商住两用楼,所以才买下这套房子当住房。

  “罪恶”指数:7.0

  感言:当年范伟该找这位售楼员做搭档演《卖拐》,这哥们比本山大叔能忽悠多了。

  no8签错合同,损失三万元

  关键词:失误

  买房时,销售员一时失误,开发商因此造成3万多元的损失。2004年8月,沈阳张某看中了西铁区一小区的商品房,在认购预定书中约定其购买房子的单价为3332元/平方米。由于工作变动,签合同的工作就由另一位售楼员负责。签合同时,售楼员误将张某所订的4楼房价看成了2楼,原为3332元/平方米的单价,写成3087元/平方米,开发商因此损失3万多元。

  “罪恶”指数:6.0

  感言:我们购房人鼓励该售楼员再接再厉,下次争取再把30000元的单价看成3000元,那时,你的业绩将是全国第一.

  no9.很无辜

  售楼员指南为北,业主成被告

  关键词:“涨”

  见过房屋面积“缩水”的,可没听说过房屋面积涨大的。郑州市中方园小区的20位业主就碰上了这样的事,由于售楼员在识别房屋测量图纸上的指向标时,误将南北方向弄错了,错将103.68平方米的住房按96.42平方米卖了,他们买到的房子“涨”了几平方米。这20位业主被开发商以“重大误解”为由将他们告了,并要求更改合同条款。

  “罪恶”指数:4.5

  感言:不知道开发商会不会触类旁通学会“用便宜的价格吸引客户,然后再将房子变大”的销售技能呢?

  no10.很粗心

  发错钥匙,新房被人捷足先登

  关键词:钥匙

  等待一年,却发现自己期盼已久的新房被别人“捷足先登”。2006年9月份,青海市市民常某预购了由西宁原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楼房,2007年6月,常某交清费用后领取钥匙,却被告知该房已经有人在装修了。了解后发现,公司售楼员在交钥匙时大意将钥匙发给对面定购房子的住户,该住户拿到钥匙后发现常某室内光线比自己的好,于是将错就错开始装修。

  “罪恶”指数:4.0

  感言:这里的售楼员远比拿错钥匙的那位业主可爱的多。出售业主信息成为一些售楼员的“致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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