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栏目图文
房交会购房注意事项
房交会看房选房忙,买房更要多长个心眼。如何在房交会上选房买房,该注意哪些事项?记者通过对业内人士采访后,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供消费者参考。
警惕楼盘虚假“水分”
从以往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看,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的纠纷,大多是某些楼盘虚假宣传惹的祸。记者调查发现,多数市民在购房和投资商铺时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能有效规避风险。
前段时间,市民王先生反映,他被开发商的宣传忽悠了,买到的房子令他大失所望,广告中宣称的很多配套设施根本不存在。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买房签订合同前,销售人员声称该楼使用性质属于商住一体,既可以居住,也可以作为写字间。但是,他从房产部门了解到,所谓的“商住”是商家炒作的概念,该楼其实只是单纯的住宅。
楼盘广告水分大,已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2007年度广告监测报告显示,房地产广告中出现了有关升值和投资回报等夸大的内容,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要多个心眼,选购时要谨慎、理智投资,以免蒙受经济损失。
“定金”不是“订金”
日前,义乌市民孙某给本报打来投诉电话。前段时间他在义乌某小区交了5万元的购房预订金后,第二天家人发现房屋的门和窗户均有质量问题,于是提出退款,却遭到售楼处的拒绝。此时孙某才发现,所交5万元是“定金”而不是“订金”,当时他根本没有注意。
针对孙某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了开发商,开发商对此解释称,该公司对预售商品房定金问题内部有相关规定,即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购房者所交“定金”一律不退。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务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孟卫华。据他介绍,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确定是购房人单方悔约,那么开发商是不应将定金返还购房人。如果是因规划变更或其他不属于订立合同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双方就合同的履行无法达成一致,未能签订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人。因此购房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慎重考虑,如果不能考虑清楚,则在交纳定金时应将其改为订金,因为订金在法律上解释为预付款,如果双方达不成买卖合同,开发商应承担返还义务的。
记者了解到,市消协通过大量投诉案例调查分析发现,“定金”纠纷的出现,大多属于开发商不守诚信,用“定金”设套骗取购房者钱财;也有的属于开发商和购房者都不甚懂法,开发商自设“定金”规则,而购房者交“定金”太随便。
婚房选购量力而行
一些年轻人会选择在房交会上买房,因为房交会期间楼盘多、房源集中,便于选择。然而,结婚买房是头等大事。那么,在房交会上该如何选婚房呢?
首先要选择低首付、年限长的贷款。新人在购房时一定要量力而行,不然,会带来许多烦恼。在支付首付款之后,新人往往还需要支付装修、结婚等费用。
新人们应根据自身情况尽量选择贷款年限较长的类型,一方面缓解自身的还贷压力,保证婚后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如果事业发展顺利,还可以提前还贷。建议新人们每月还贷数额最好控制在两人总收入的50%以内,30%左右最为合适。
其次,考虑购物、交通的便利性。首次购房还是应该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及实际需求选择,不要求大求全、一步到位,两室的相对比较实用,并且随着年龄增长和工作经验增长,收入也会有所增加,买个两室的过渡一下也未尝不可。同时,考虑到将来小孩上学的问题,社区环境和学区配套也需要特别考虑。孟母当年三迁为择好邻,那今天买房考虑小孩将来入学也很重要。选择一个成熟完善的小区,可为将来的居家生活省却很多烦恼。
同时,结构户型要实用。选择户型应以舒适和健康为主要原则,因为面积和户型也将直接影响新人的生活质量。选择户型首先要看起居室,也就是“厅”,包括厅的面积、布局等是否合理;第二要考虑主卧室的合理性,如面积、采光条件、居室私密性等;第三考虑的是厨房的环境———一个宽敞好用的厨房,往往比次卧室更为消费者所看重;第四才是次卧室或者书房、客房;最后考虑阳台。
总而言之,新婚夫妇购房置业,应秉承“量入为出”的理财原则,根据自己家庭的收入状况和前景来确定自己今后可支配的基本情况,确定一个大致的支出底线,再去选择相应的楼房;对于房子的选择,应该“量体裁衣”,找到适合自己的户型等等。
- 上一篇文章: 沈阳:明年新建住宅将用“节能窗”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