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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拆迁款“闪婚” 婚后不久就闹离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44:49
家住庐江汤池的小王,因规划需要,家里面临着拆迁,为了能够最大程度分得房屋面积,获得拆迁补偿款,刚达法定婚龄的小王就在亲友的张罗下与小方见了面,并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登记结婚。
然而,婚后不久,两人经常因琐事发生摩擦,而且拆迁的事也暂时搁浅,为此,男方坚持要离婚。11月19日,记者获悉,庐江法院审理了此案。
在两人登记结婚后,小方便将户口从娘家金牛镇迁到了小王家以便拆迁获利。不过,两人在一起生活没多久,小王便开始嫌弃小方不会做家务、不孝顺自己的父母,小方一气之下便回了娘家。
小王心想当初为了拆迁才娶的小方,而眼下拆迁的事又没了影儿,便想着趁早结束这段婚姻,遂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开庭前,承办法官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双方结婚时间不长,小方亦不同意离婚,遂劝说两人和好,但小王坚决不同意和好,且坚持要求离婚。
在此情形下,承办法官只好转而劝说小方,经过劝解,最终小方同意与小王离婚,但其为了拆迁将户口迁到小王家,而且结婚时带去了许多陪嫁物品,要求小王给予补偿。经协商,小王同意给予小方3万元经济补偿,小方也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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