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卖房人回来要拆迁补偿款惹纠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45:14
随着山钢工期的临近,山钢规划范围内村居的拆迁工作也进入到最后攻坚阶段。近日,岚山区法院工作人员深入东湖三村,为该村化解了一起拆迁纠纷,既确保了拆迁工作如期进行,又实现了和谐拆迁,赢得党委政府及当地群众的好评。
3年前,岚山区东湖三村村民刘丽将其在宅基地建设的房屋卖给韩家营子村村民胡明(化名),现该房屋面临拆迁,刘丽到村委索要该房屋的补偿170100元,村委多次做调解工作未果,无奈之下,于2014年9月26日向岚山法院求助。
当天下午5点半左右,法官到东湖三村,帮助对该案做调解工作。“刘丽把房子都卖给我好几年了,现在拆迁了,她却来要补偿款,哪儿有这样的道理?这简直是讹人!”胡明气愤地说。“他又不是本村村民,对我们村的宅基地没有权利,再说卖房子时我也说过,只卖房子,不卖宅基地。”刘丽对法官诉苦。法官首先稳定了双方情绪,从法律上深入浅出地为他们讲道理,随后便苦口婆心的分头做调解工作。
但因胡明是外村人,拆迁时并未分到楼号,本身就要花比本村人更多的钱去购买房屋居住,现在刘丽又要来跟他分区位补偿款,他想不通;刘丽独自一人带着孩子生活,收入微薄,她想用区位补偿款支付安置房的购买款,也不同意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但法官并未放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调解工作,经过几个小时的不懈努力,9月26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胡明同意将区位补偿170100元,分给刘丽8万元,另将及时搬迁的奖励3万元分给刘丽1万元。案件的及时调解确保了该房屋在9月28日的最后期限前得以顺利拆迁。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 上一篇论文: 经他帮忙 违建照享拆迁补偿
- 下一篇论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