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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知凌晨拆违也违法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45:19

  叶呈胜、叶呈长、叶呈发的违法建筑被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政府拆除后,提起行政诉讼。虽然他们的房屋属于未经乡镇规划批准和领取土地使用证的“两违”建筑,但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政府在强拆时,未发强行拆除通知、未予公告,而且是在凌晨5时(休息时间)进行,属于行政行为违法。

  王振宇表示,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本案政府未遵循这些程序要求,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王振宇表示,《行政强制法》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施行不久,本案判决有助于推动该法在行政审判中的正确适用。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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