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退出不是治理高房价良方
从两会提案看房价治理和房地产行业今年发展趋势是当下的热点话题。有关媒体报道,在全国政协的各项提案之中,关于房地产市场的提案几乎占据半壁江山。委员们针对中国的高房价,各自提出了很多解决方案,有关于保障房建设的,有物业税试点的,有土地收入管理的,有建议收紧信贷的。其中,全国政协委员张泓铭在其一份名为“关于中央企业退出房地产市场的建议”的提案中指出,央企具有一般性企业所不具有的人才、资金、宣传等种种资源上的独特优势。央企以这些特殊优势进入国内竞争性行业,无疑将使得市场被寡头垄断以至扭曲。目前央企进入房地产市场已经完全没有必要,而且造成过度竞争,应该退出。
张泓铭以2009年土地市场为例解释说,在全国90多块“地王”中,央企系竟占了6成多,是去年房价一个很大的推手。他表示,10多年前,央企为了解决当时市场各种难题,进入房地产市场是历史的需要,既有利于国企脱困,也有利于房地产业和市场的发育,但现在国内房地产业和市场已经充分发展起来,央企就不需要再留在这样一个是非颇多、且充满激烈竞争的行业来“搅和”了。
张泓铭说央企推动2009年房价不理性上涨有事实确凿的一面,但他据此认为央企应该退出房地产行业,我倒是觉得有些偏颇。去年房价突破历史新高有很多原因,保障房建设迟缓、地王推高、供应不足、开发商捂盘抬价、富裕阶层的通胀预期都能有份,但最主要的还是宽松的货币政策造成的房产投资热。换句话说,我们需要房产的亢奋抵抗外部金融危机和内需不振的双重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便没有央企,也很难说房地产市场就一定会趋于理性。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样以利润为核心驱动力的民企在去年表现出的拿地豪情和央企相比也是不遑多让的,只不过最终因为那几个亿的差距败下阵来有些愤然和眼热(少几个亿的地王照样是地王,房价照样突破历史新高),而且很多时候央企拿地王,该区域附近的很多民企就趁机抬价,反倒是央企给民企抬了轿子,也背了黑锅。
迪拜没有央企,海南主要是私企热钱在翻腾,美国的房地产市场也没有国企,可是该泡沫照样泡沫,该危机也照样危机。可见,在趋利的本质下,泡沫并不因为微观市场参与方的角色变化而有不同。即便从纯粹的经济学理论角度出发,房地产市场也不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民企进入的门槛也很高,这些年房地产市场出了很多亿万富豪,他们所属企业对行业的影响力也与日俱增,举手投足间都会对市场产生冲击,何以戴上红帽子就要被称为寡头垄断和市场扭曲?从中国国情出发,土地国有,房地产市场事关国计民生,央企进入自然责无旁贷,在需要稳定市场和房价的时候,央企更是关键力量。难不成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化就是民企赚钱,央企最多做做建筑商才算合理?难道房地产行业只在市场发育期才需要央企,一旦民企羽翼丰满,就该自觉退出,否则就是乱“搅和”、搞是非了?
不是说央企做的一切都是对的,至少他们不算账很为人讥讽,他们拿地融资也确实比民企容易些,还有他们的不表态不辩白的“坦然”也很让人不能理解。但要说央企不该介入这个市场,或者说没有央企,民企就会给大家一个“宜居中国”的美好未来,那就大错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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