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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市政工程造价控制与审核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2:01:01
摘 要:介绍了市政工程建设造价控制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并对其形成原因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市政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及审核的方法。
关键词:市政工程 工程造价 控制 审核
一、前言
近年来,全国各地很多地方为了提高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纷纷进行了大规模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的造价,在市政建设项目中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也是项目的主要控制目标之一。众所周知,市政工程均属干线型工程,且多处于市区内,影响控制因素很多,如地上及地下障碍物、交叉作业、施工作业点多且分散、工期短、质量要求高等客观因素,同时还涉及到政府部门行政指令等要求,所有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工程投资,若处理不好,投资控制就很难圆满完成[1]。笔者就市政工程造价的控制、审核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市政工程造价的问题和原因
1.全面成本管理的观念尚未形成。目前,对于造价管理的理解往往只停留在预结算上,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侧重于事后核算,即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对其他阶段的控制显得薄弱。但事实上前期阶段的管理工作是很重要的。
2.设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限额设计未得到全面推行。据统计分析,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可能性为40%~70%,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5%~25%。
3.施工阶段设计变更随意性大。工程项目应该经过可行性研究和投资额度的审批程序,其工程造价的控制应该按批准的投资额度。但很多建设单位急于项目的开工,又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对施工中的工程想改就改,有的项目一改再改,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
4.现场签证问题多。由于我国目前采取的是计量(监理)与评价(决算)分离的工程监管模式,负责决算审核工作的造价工程师施工时一般不到现场,决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就是施工图和监理签证,这为施工环节(尤其是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提供了可能。比如,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石碴基层填筑,石碴方量的计算,一般采用现场丈量体积,按实结算。但如果在丈量时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或者监理人员不负责任,签证时填筑厚度比实际厚度多出10cm,则对于一个面积在10万m3的道路工程,石碴方量则增加1万m3 ,按石碴填筑综合单价40元/m3 计算,则此项造价就增加40万元。因此,现场签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十分必要。
5.决算中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造价。巧立名目,高套定额;虚设费用;提高计费标准,扩大取费范围。
三、市政工程造价的控制
针对以上种种问题,应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不断强化和完善投资监督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1.加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5]
(1)推行设计招标,使技术和经济有机地结合。长期以来,设计人员缺乏经济意识,设计思想保守,把如何降低工程造价看成是与己无关的事;概预算人员也只管算数,不管设计技术问题,使技术和经济严重脱节,难以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无论多大规模的工程都应进行设计招标,通过招标进行多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优选设计方案。
(2)推行限额设计,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分解,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当然限额设计不能一味地考虑节省投资,应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在实行限额设计的同时注重优化设计,兼顾功能提高。
2.加强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2]
(1)工程招标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招标两个方面。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非常严密而准确,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及争议,也可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对于市政工程,由于工程材料所占投资比例较大,不可预见因素较多,所以编制招标文件及签订施工合同尤为重要。
(2)施工合同是工程决算、拨付工程款及处理索赔的直接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特别是采用费率招标时,更应弄清业主与施工单位各方的责、权、利。对于其中的包干风险费,必须把握其费用的内涵。这对于市政工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3.加强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于工程设计及招投标阶段业已完成,其工程量已完全具体化。在此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相比其他要少一些,但足真正形成工程实体主要是在这一阶段,若控制不好,也会使投资失控。
关键词:市政工程 工程造价 控制 审核
一、前言
近年来,全国各地很多地方为了提高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纷纷进行了大规模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的造价,在市政建设项目中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也是项目的主要控制目标之一。众所周知,市政工程均属干线型工程,且多处于市区内,影响控制因素很多,如地上及地下障碍物、交叉作业、施工作业点多且分散、工期短、质量要求高等客观因素,同时还涉及到政府部门行政指令等要求,所有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工程投资,若处理不好,投资控制就很难圆满完成[1]。笔者就市政工程造价的控制、审核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市政工程造价的问题和原因
1.全面成本管理的观念尚未形成。目前,对于造价管理的理解往往只停留在预结算上,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侧重于事后核算,即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对其他阶段的控制显得薄弱。但事实上前期阶段的管理工作是很重要的。
2.设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限额设计未得到全面推行。据统计分析,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可能性为40%~70%,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5%~25%。
3.施工阶段设计变更随意性大。工程项目应该经过可行性研究和投资额度的审批程序,其工程造价的控制应该按批准的投资额度。但很多建设单位急于项目的开工,又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对施工中的工程想改就改,有的项目一改再改,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
4.现场签证问题多。由于我国目前采取的是计量(监理)与评价(决算)分离的工程监管模式,负责决算审核工作的造价工程师施工时一般不到现场,决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就是施工图和监理签证,这为施工环节(尤其是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提供了可能。比如,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石碴基层填筑,石碴方量的计算,一般采用现场丈量体积,按实结算。但如果在丈量时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或者监理人员不负责任,签证时填筑厚度比实际厚度多出10cm,则对于一个面积在10万m3的道路工程,石碴方量则增加1万m3 ,按石碴填筑综合单价40元/m3 计算,则此项造价就增加40万元。因此,现场签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十分必要。
5.决算中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造价。巧立名目,高套定额;虚设费用;提高计费标准,扩大取费范围。
三、市政工程造价的控制
针对以上种种问题,应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不断强化和完善投资监督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1.加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5]
(1)推行设计招标,使技术和经济有机地结合。长期以来,设计人员缺乏经济意识,设计思想保守,把如何降低工程造价看成是与己无关的事;概预算人员也只管算数,不管设计技术问题,使技术和经济严重脱节,难以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无论多大规模的工程都应进行设计招标,通过招标进行多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优选设计方案。
(2)推行限额设计,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分解,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当然限额设计不能一味地考虑节省投资,应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在实行限额设计的同时注重优化设计,兼顾功能提高。
2.加强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2]
(1)工程招标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招标两个方面。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非常严密而准确,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及争议,也可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对于市政工程,由于工程材料所占投资比例较大,不可预见因素较多,所以编制招标文件及签订施工合同尤为重要。
(2)施工合同是工程决算、拨付工程款及处理索赔的直接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特别是采用费率招标时,更应弄清业主与施工单位各方的责、权、利。对于其中的包干风险费,必须把握其费用的内涵。这对于市政工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3.加强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于工程设计及招投标阶段业已完成,其工程量已完全具体化。在此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相比其他要少一些,但足真正形成工程实体主要是在这一阶段,若控制不好,也会使投资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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