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行政诉讼; 4、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5、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