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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应分清借贷与赠与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30:19

  引言:恋爱期间,男女相互给付财物的现象较为普遍。这种给付的性质有时候属于馈赠,有时候则是借贷。由于对恋人的过分信任,借贷一般不打欠条,馈赠一般也不明说,但如果二人分手,纠纷就可能随之而来。这里,我们为读者提供一些常见的案例,给恋爱的人们“浇盆冷水”:恋情诚可贵,计较不可少。

  购房出资要打欠条

  恋爱的目的是结婚,新房是恋人考虑的首要问题。很多恋人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开始筹划买房了。买房不要紧,但一定要“买新房、明算账”,特别是在恋人还未确立夫妻关系时。如果在买房过程中操作不慎,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玩的出资都会“打水漂儿”了。

  案例:张某(男)与王某(女)于2003年2月相识,此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且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2004年9月,张某提议购买房子,以供双方婚后居住,王某同意。双方约定每人出资7万元付首付,以后二人一块儿还贷。由于对张某的信任,王某一次性将7万元现金交给了张某,也没有让张某打收条,王某也没有太在意购房的过程以及签订合同的相关程序。购买房产后,王某在装修房子上下了很大的工夫,又陆续投入了1万余元。2005年5月,双方在谈到具体结婚费用时产生分歧,双方决定分手。这时王某才发现,张某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只写了自己的名字,购房发票上也只有张某一人。王某要求按出资比例分割购房,遭到了张某的拒绝,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

  不难看出,王某将7万元现金交给张某而不让其打收条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一旦张某不承认收到这7万元现金,王某将陷入举证不能的尴尬境地。此外,王某在房屋装修过程中的出资也都是由张某支配,一旦张某否认装修过程中王某有出资,王某也必然会陷入被动。

  该案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张某返还王某7万元人民币。王某算是挽回了损失,但其在这个过程中消耗的精力以及装修花销却无法弥补。

  本案中,由于张某与王某在购房时并非夫妻关系,购房合同及发票上都是张某的名字,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讲,这套房子所有权属于张某,而非张某与王某的共同财产。庆幸的是,该案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结案,但教训是显而易见的。购房出资涉及较大金额,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出资购房一定要特别慎重,共同购房时一定要把自己的名字写到购房合同中,或让对方打张收条,并注明收款的用途。不要不好意思开口,以免出现纠纷,后悔莫及。

  恋人借款问清用途

  恋爱期间相互借款,大多数出借人都不好意思让对方打欠条,要么觉得这样做伤害感情,要么担心对方怀疑自己把钱看得太重。其实这些想法都太幼稚。对于小额借款,比如几百上千,不好意思让对方打欠条也就算了,但如果几千几万的借款,还是奉劝借款的一方慎之又慎,不然可能会“保了面子丢了钱”。

  案例:小黄(男)与小李(女)是一对恋人,小李告诉小黄,她叔叔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急需用钱。小黄正在追求小李,听后马上表态,自己手上有五万元“闲”钱,可以先给小李的叔叔周转一下。小李一听很开心,立马打电话给他叔叔要了账号,让小黄汇了五万元过去。几个月后,双方因故闹分手,小黄向小李索要借给其叔叔的五万元,小李说这不关她的事,让他去直接找其叔叔要钱。小李的叔叔却说是小李自己愿意汇钱给自己的,这是赠与不是借贷,不愿意还这五万元。

  因为小黄是从自己名下直接把款汇给小李的叔叔的,因此,如果打官司,小黄不能起诉小李,而应该直接起诉小李的叔叔。但由于小黄只有汇款的单据,没有借条,因此,到底他们是借款关系还是赠与关系,或者还是不当得利关系,都说不清楚。事实上,只有汇款单据而没有欠条,法院也不好直接判定小黄与小李的叔叔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还需要有其它相关证据佐证。看来,小黄即使有汇款单,想顺利打赢这场官司并不容易。馈赠财物存在风险

  随着恋爱期的延长,恋爱的成本也必将越来越大。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合,恋爱期间的花销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案例:小江(男)与若兰(女)是双方父母撮合认识的。小江的母亲很喜欢若兰,恋爱期间没少买东西给她。什么衣服啦,香水啦,过年过节的红包啦等等。两年下来,这些花销算下来也有三四万块钱,但开销上去了,小江与若兰的感情却没有升温,后来两人分手了。小江的母亲听说二人分手了非常难过,又感到这两年来为儿子恋爱在若兰身上花了好几万块钱,非常不合算。于是,她就找到若兰说,不和小江结婚是她的自由,但必须还清花在若兰身上的五万元钱,但若兰不同意。

  恋爱期间的赠与是很正常的现象,不是所有的赠与在结婚不能时都必须返还。小江和小江的母亲在二年多的时间里,陆续在若兰身上的开支不具有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性质。虽然小江和若兰婚没有结成,但赠与关系成立,不好通过法律手段强行索回,因为赠与本来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综上所述,由于恋爱期间男女尚不享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不管出于哪种原因,一方向另一方给付钱款时一定要注意,分清是赠与还是借贷,并注意书写和保存相关的单据,以防日后产生争议时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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