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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大全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32:55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这是很多购房者非常关心的问题,虽然目前已购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一样,拥有完全产权,但是要上市交易还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现经济适用房买卖限制的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两种情况有啥不同?

  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 5 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 5 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应提交哪些资料?

  一、对社会公开销售或定向销售及住宅合作社向社员集资建设所得的经济适用房:

  1、未住满5年的(是否满5年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交纳契税日期为准),出售时按购买时单价出售,并提供以下资料:

  卖方: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

  买方:提交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表,如属超标购买另需提供《超标购买经济适用房综合地价款缴款通知书》,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契税完税或减免税证明,房子平面图及测绘表各两份,两人以上购买需提交共有协议书。

  买卖双方共同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2、住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出售,提交以下资料:

  卖方: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

  买方: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外省市个人购买另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契税完税或减免税证明,房子平面图及测绘表各两份,两人以上购买需提交共有协议书。

  境外自然人及港澳台同胞在京购房另需提供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及以下证件: a、香港及澳门同胞提供护照或身份证或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同胞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b、外国人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无居留证的提交中国公证处公证的护照中文译本)

  买卖双方共同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二、不属于对社会公开销售或定向销售及住宅合作社向社员集资建设所得的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不受5年限制

  卖方: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

  买方: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外省市个人购买另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契税完税或减免税证明,房子平面图及测绘表各两份,两人以上购买需提交共有协议书。

  境外自然人及港澳台同胞在京购房另需提供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及以下证件: a、香港及澳门同胞提供护照或身份证或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同胞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b、外国人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无居留证的提交中国公证处公证的护照中文译本)

  买卖双方共同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注意事项: 买卖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卖方不能亲自办理登记手续需出具委托公证,买方不能亲自办理登记须出具书面委托,由受托人持双方证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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