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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纠纷再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49:11

【二手房交易纠纷再起】

我国2009年修订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对于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或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我市三成违规房产私下交易,部分中介实际上是“黑市”。

据市房管部门调查,一些房地产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和赚取佣金,往往隐瞒标的房屋仍为承租公房,或为限制年限内的经济适用住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事实,或随意承诺短期内即可解决交易障碍,致使买卖双方在随后交易失败后与房地产中介公司就中介费应否支付产生纷争。另外,一些不能上市的房产交易成功后,双方私下约定常常会出现违约,也让买卖双方尝到了“黑市”的苦果。

半数中介隐瞒房产信息

房产交易纠纷不断,中介机构难辞其咎。据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调查,半数房产中介公司涉嫌疏于核对客户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轻易签署委托协议合同,最终导致整个交易涉嫌非法。

据介绍,二手房产交易一次性成功率不到五成,主要是中介机构未仔细审查待售房屋有无抵押、有无出租及私搭乱建、委托的客户是否是真正有权出售房屋的权利人。其中,不少失败交易涉及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遗产房,中介没有办理多方权益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委托文件。

业内人士提醒,中介机构往往不向买受人如实说明待售房屋的真实情况,如交易房是大家所避讳的“凶宅”,或周边环境存在污染、交通不便捷和水电暖不便,买房人需要实地调查,然后再签订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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