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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使用年限缩水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45:08

  商品房使用年限指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权年限,一般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70年后,国家如果对该幅土地有其他用途,则将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地上建筑物的残值部门进行赔偿。如果国家不收回这幅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人应按当时的土地出让金标准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

  

  住宅建筑本身是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的,您所说的商品房使用年限,其实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

  目前,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最长是70年,综合建筑用地最长是50年,商业用地最长是40年。您所购买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还余45年,基本是合理的。

  商品房使用年限缩水

  土地使用权期限的缩水有很多原因,包括规划问题、市政问题、拆迁问题等等,但是有关各方应该切实考虑到买房者的利益。蔡金水:开发商拿到地,两年不开工,政府就应该无偿收回,但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很多客观使得没有严格执行,特别是由于政府、规划的原因,政府的理由就不太充分,就拖成现在这个问题,原因是政府造成的,由政府解决,原因是开发商造成的,由开发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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