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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三种商品房计价方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45:00
据2001年6月1日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三种商品房销售的计价方式供当事人选择:按套单位计价、按套内面积计价和按建筑面积计价。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其中,可按套单位计价是本办法与以往规定不同的地方。
如购房者购买的是现房,较为简单;如购买的是期房,应当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在合同中附上房屋平面图,并标明详细尺寸;
2、约定一个尺寸的误差范围,以及超出范围时的处理方式;
3、套型与设计图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过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或与开发商重新约定总价款。购房者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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