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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能兑现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5:36:19
开发商在售楼广告和宣传上会写上许多吸引人的条件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的条件来对买房的人进行宣传。这些宣传开放商能兑现吗?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这些条件开发商也要兑现。
售楼广告和宣传中一些比较重要而且影响着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开发商是要必须兑现的。一些在购买房子的后,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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