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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上能否建房子?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18:53:30

   2003年,李大叔作为承包户户主与村里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2008年,李大叔看到村里好多家都建起了小洋楼,而自己家的房子还是上世纪80年代修建的砖瓦房,加上儿子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李大叔也想建一座小洋楼。但当地有个风俗,旧房子是不能拆掉的。于是,李大叔打算把新房建在自家的承包地上。2009年初,李大叔新房子开始动工。村干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刻来到李大叔家,告诉他不得在承包地上修建房子,并要求拆除已经建好的地基,恢复承包地的原貌。李大叔很疑惑:自家的地为啥不给建房子?他儿子结婚用的房子该建在哪儿?

  ●评析

  我国《土地承包法》第17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承包方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规定,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或者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发包方请求承包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李大叔家的承包地只能用于农业用途。李大叔在承包地上修建房子,不属于农业用途,违反了法律关于承包方义务的相关规定。李大叔在承包地上修建的地基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土地农业用途,给土地造成了损害。村委会要求李大叔拆除地基并且恢复土地的原貌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李大叔不按村委会的要求去做,将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李大叔的儿子结婚如需要建房,要看本村是否还有宅基地可分配。如果有,其儿子可以单独立户,申请宅基地建房;如果没有,只能等待政府批准新的宅基地或者移风易俗在原宅基地上重建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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