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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批核发农村集体土地权属证书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3:11:06
2006年12月 29日上午,在北京市通州区举行的市集体土地登记发证仪式上,通州区于家务乡 7名村民小组代表心情激动地从市国土资源局领导手中领取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标志着北京市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通州区于家务乡村民代表在发言中流露出难以抑制的兴奋:“今天我们终于领到了土地权属证书,村民的夙愿实现了!此举不仅使我们当代人受益,也将造福子孙后代。”
据介绍,过去,由于客观历史原因,北京市集体土地调查登记发证工作长期滞后,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一度处于“空白地带”,虽然曾在小范围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等进行过登记发证的管理,但实际效果不理想。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集体土地交易日趋活跃,实际工作中的管理需求越来越强烈,摸清土地家底、明晰土地产权成为广大农民的呼声。
按照市长王岐山在《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工作部署,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于今年 4月启动了全市 14个区、县的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工作。截至年底,全市地调工作已完成工作量的 75%,面积约 11180平方公里。在基本完成全市地籍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该局又适时启动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和集体建设用地(除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
为使试点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既定成果和目标,该局选择了不同地籍调查比例尺的 3个区——朝阳(1:500区域)、通州(1:2000区域)、房山(1:10000区域)作为首批登记发证工作试点。通州区于家务乡在出色完成地籍调查试点的基础上,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也走在前头,其中 5宗权属明晰、程序合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 2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成为全市领取“合法身份证”的首批农村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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