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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8户村民状告村委会 讨要土地承包经营权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18:53:05
苏家坨镇周家巷村张先生等108户村民,认为村委会将理应发包给他们的土地流转给村委会经营,因此将海淀区苏家坨镇周家巷村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流转合同无效,并依法取得流转合同所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
据周家巷村108户村民称,2005年前,他们平均每人本应承包到1.3亩土地,但是由于村委会的私自占用、出租以及部分被国家征用修路,村民并没有实际获得土地,也没有获得国家给予的耕地补偿和安置补偿费。2008年11月11日至18日间,村委会工作人员制作了108份流转合同,合同约定将108户村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周家巷村委会经营,流转期限为十年,村民每人每年能得到几百元的收益金额。
“他们完全是一种蒙骗形式。”据村民代表称,流转合同明明是2008年产生的,但签订的日期却是2005年1月1日,且上面的签字大部分都不是村民本人所签。据村民讲,实际自2002年3月开始,村委会就将村民的土地租赁给了他人,“村委会出租上述土地每年收租金百余万。”
对于108户村民的起诉,周家巷村村委会表示,2008年区里发放文件,关于建立海淀区农田补贴机制促进农田流转,对签订流转合同的农民每亩每年补贴200元。村委会表示,他们签订流转合同是为了响应区里号召。将时间推前至2005年的合同只是一小部分,是为了能够确保每一个参加流转的村民都能够得到补偿金,对此他们已向村民进行了告知。
村委会称,108名原告中,有86户是由其家庭成员签订的,另外19人是由其直系亲属代签,只有3户确实不知道是谁签的。但这108户均享受了合同流转的收益,领取了流转补偿金以及老人孩子的补助费用。因此无论是否是村民本人签的字,流转合同在事实上也是有效的。村委会不存在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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