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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广州说案:开发商擅改会所 小区绿地被占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5:44
事件:淘宝华庭瞒着业主改建会所
今年年1月,淘金路淘宝华庭的李先生等人向广州市建委投诉表示:该楼盘开发商瞒着所有业主,已经偷偷准备将小区的会所改建成肉菜市场,并且还在小区空中花园的地方加设过街人行天桥。小区的业主开始走上上访的路。
李先生他们表示,开发商在卖楼的时候承诺,在宣传单张上也有写明:小区门口的二楼几千平方米将是空中花园,包括了会所、银行、证券服务等供业主休闲的功能。但交楼这么久后,空中花园也只是有一百多平方米的会所,其余都是空置,只铺了些水管之类的东西。没想到最终不仅没有享受到应该有的舒适,还将有吵闹的肉菜市场在自己家旁,甚至还有过街人行天桥伸入到空中花园。这对业主的生活环境将造成很大的影响。目前,该建设项目已经停止,但不知是否会死灰复燃,再次侵害他们的权益。
律师点评
广州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春武律师指出,按照《物权法》共有权部分的“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淘宝华庭如果要改变小区会所为肉菜市场、加建人行天桥,这些都涉及到业主共有的面积部分,所以要经过2/3以上业主同意才能实施,开发商不能够暗渡陈仓。另外,业主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购房的时候应该将开发商口头的承诺尽量在合同上予以注明,如果没法将规划图纸附到合同上,至少要将规划图纸号写到合同上,这样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就算没有在合同上注明,但保留有相关宣传册也能有同等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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