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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佣金租房陷阱多多 买家出手还需要小心谨慎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29:44
免佣金租房陷阱多多 买家出手还需要小心谨慎
最近,一些中介公司在租房广告中,打出了“免佣”的旗号。记者在走访金丰易居、上房置换、我爱我家、21世纪不动产等沪上多家品牌房屋中介公司后,发现“免佣租房”玄机重重,买家出手还要谨慎。
“免佣”只是促销口号
一家“免佣租房”的中介公司业务员向律师承诺,
到他们公司租房,月租3500元以上的免交佣金;3500元以下的,八折优惠。但“我爱我家”市场推广经理孟军说,在上海,月租在四、五千元以上的中高档房产租赁交易的佣金都是由房东承担的,而对于月租在4000元以下的中低档房屋,一般是上下家各付 50%的佣金,无论支付佣金的手段如何灵活,完全免佣是不可能的。所以一些中介所谓的“免佣”不过是促销口号,为的是吸引外行的买家。
“免佣”赚的是差价
市场上另一些“免佣中介”承诺对双方免佣,甚至提出“现金收购”,这种行为的背后实则暗藏着更大的陷阱。
这些中介利用业主急于将二手房套现、贪图省事的心理,竭力压低房价挂牌,或者声称先付给业主80%或60%的房款收购房产,然后在出售二手房时再一味抬高价钱,通过这种差价,他们赚的钱常常比佣金要多。比如一位业主为省去2.5%的佣金,将50万元房子挂到“免佣”中介公司,中介以低于市场价2万元的价格说服其挂牌,然后再以高出市场价2万元的价格卖给下家,这样中介公司实际获利4万元,如果按标准收取佣金,中介能赚到的上下家佣金不过才1.75万元。
“免佣”到底可能吗
根据《关于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通知》等有关规定,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房地产经纪费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收取。
记者在多家房产中介公司了解到,中介公司每天的运营费用、人员开销、门店租金、广告、固定资产等成本以及公司的利润和发展资金主要都来自佣金。不收佣金,中介公司如何生存?“羊毛出在羊身上”,那些打出“免佣”或是“免费帮您出租房屋”、“一元购屋”等旗号的中介公司玩的其实是偷换概念,变相转嫁的把戏。因此,房屋租赁买卖者,不要为了节省一点中介费,而落入“免佣”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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