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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到期房客失踪 能否转租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07:02
今报郑州讯房租到期房客“失踪”,房东想腾空房子另租他人,但屋里还有房客的个人物品,她又不敢随便开门,这该咋办呢?昨日,郑州的刘女士打电话向记者讲述她的烦心事。
半年前,郑州市民刘女士将自家一楼的一个单间租给了一个中年男子,对方是做小商品生意的,双方谈好价格,中年男子付了半年的房租。租房期间,不时有人堵门来找中年男子要钱,而且数额都相当大。刘女士心里犯嘀咕,想着房租到期把房子收回来租给其他人。
但就在房租还有几天就要到期时,中年男子突然没了踪影,接下来连着两个月都没有出现,刘女士打电话也联系不到。“现在我想把房子租给别人,又怕房客回来后说屋里有值钱的东西,让我赔偿。”刘女士说,她考虑再三,还是没敢打开房门清理房间。
刘女士的麻烦事到底该如何解决呢?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的张少春律师支招说,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房东最好到公证处申请提存公证,由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全程录像并登记造册,清点房屋内的财物,然后将物品封存起来放在指定的地方,“这些物品可以由房东保管也可以由公证处保管,事后等房客来取时,房客必须支付保管费以及公证费”。
“这种方式比较便捷,不过费用会高些”,张少春律师说,除此之外,房东还可以到法院起诉房客,法院会通过公告的方式传唤房客。如果仍找不到房客,法院可能缺席审判,将房客遗留的物品拍卖,赔偿房东的损失,不过这个过程会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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