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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水电拒缴房租 “房东”强搬货物到底该不该?
在东陆桥南岸的卢家营居民小组办公室楼下,该居民小组的数十名居民强行打开楼下临街铺面的大门,将里面的水泥、山沙等货物全都搬出,并与铺面租赁户发生冲突。场面一度失去控制,在场民警不得不调派警力支援。承租人在东陆桥南岸的卢家营居民小组办公室楼下,该居民小组的数十名居民强行打开楼下临街铺面的大门,将里面的水泥、山沙等货物全都搬出,并与铺面租赁户发生冲突。场面一度失去控制,在场民警不得不调派警力支援。
承租人:30吨水泥被搬出门外
记者赶到现场的时候,几间铺面前已经围满了人,铺面前面摆着一大堆袋装的水泥,还有一些散装的沙石。一些人还在铺面里面,正在将里面的水泥往外抬。东陆桥派出所的民警在现场执勤,预防双方发生冲突。
“我们的合同还没到期,他们就来强行拿我们的东西,我们找谁说理去?”租铺面的李云珍流着眼泪说。1995年,她就和丈夫在这里租房子做生意了。当时和卢家营居民小组签订了租房协议,一直租到现在,最后一次协议是2005年签订的,租期到2011年的年底。去年7月份,因为这一片区原来属于改造区域,水电就被停掉了。停了水电之后,生意没法做了,她也想搬走,但卢家营居民小组的领导并没有出面来解决合同的问题,所以她和另外几个做生意的一样,没有搬走,并拒绝缴纳房租。
她说,昨日中午,卢家营居民小组的一些人就来到铺子上,说已经把铺面租给别人了,要她搬走。她坚持不搬,居民就强行撬开她的铺子,将里面的30多吨水泥和沙石全部都搬了出来,无奈之下,她只好报警。
居民:不交房租就搬走
一位名叫孙秀真(音)的老人对记者说,这栋房子是居民小组的房子,这些人在这里租房做生意,已经一年多没有交房租了。全小组的人都指望着靠这栋房子出租的租金来生活,所以居民们就要求这些人搬走。同时,居民们联系了另外一个人,将房子出租,并向记者出示了租赁合同,记者注意到,这份合同后面有很多人的签字和手印。
租房的人有合同,租约还没有到期,你们为何就将房子转租给了别人呢?记者问她,孙秀真(音)老人表示,以前签订的合同是上一任居民小组领导签的,“因为那个领导不好”,他们都不承认这个合同,“房子是老百姓的,我们都是老百姓,就有权做主。”孙秀真(音)老人说。
记者欲找居民小组负责人时,居民告知,领导去开会了,没有联系方式。
现场:居民强行开门引冲突
下午4时许,有两间铺面内的货物被全部搬出,居民转向第三间开着门的铺面,虽然遭到阻拦,但他们还是提着铁锹走了进去,将里面的沙石往外铲。第四间铺面的卷帘门锁着,一些人便冲上去强行用手拉扯卷帘门。承租户张亚琼和丈夫用尽力气在门前保护,但居民的人数太多,卷帘门还是在被扯坏之后,打开了。张亚琼非常愤怒,走到铺子里,抓起凳子等物朝门外砸去,场面一度失去控制,执勤的民警急忙走上前去,并呼叫增援。最终,民警平息了冲突。
应当走司法途径
云南省鑫金桥律师事务所的刘爱国律师说,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居民无权去到别人的铺面里面强行搬东西,因此,卢家营居民小组参与搬水泥、沙石的人已经违法了。承租人租赁了某处房屋,在租赁期结束后,就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果承租人放弃这个权利,业主才能将房屋转租他人,否则就是违法。
同时,如果租赁期满,承租人不自觉搬离,业主也不能强行将物品搬出,只能走司法途径,到法院起诉才能处理。对于这个事情的承租人来说,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侵犯,如果可以和居民小组协商解决,当然是最好的,如果不能协商,只有到法院起诉,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承租户不交房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没有公用水电,这个问题应该由居民小组和承租户来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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