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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 开发商奈赔违约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47:25

昨日,汉阳市民李先生反映,他在龙阳大道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迟交3个月,却不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
李先生说,去年11月,他花54万元在龙阳大道“新澳蓝草坪”二期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今年5月30日交房。5月30日,开发商虽然通知交房,但实际上总备案证都没有办下来,不具备交房条件。8月底,开发商才办齐手续,这时已延期3个月。按合同约定,逾期交房,他可以得到7000多元的赔偿。他们多次找到开发商索赔,对方却总是推脱责任。
该楼盘的开发商是武汉龙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昨日,记者联系上该楼盘的项目负责人童经理,他解释,小区配电房原来规划在地下,但后来国家出台新的政策,要求必须建在地上。小区所有的单项验收都过关了,就因为配电房的更改,拖延了总备案证的办理。公司已向业主说明了情况,400多名业主有300多名收了房。
李先生说,是有部分业主急着用房按期收了房,但更多业主对开发商不履行违约责任表示不满,已有部分业主联合聘请了律师,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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