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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承诺绿化率未达标背叛赔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39:38

  开发商承诺小区绿化率高达50%以上,而业主入住后测量实际绿地面积只有10.37%。昨天上午,北京新天第小区最后一批业主状告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绿地缩水案”二审开庭,北京市二中院将法庭临时设立在了小区物业办公室内。经过开庭审理,法院当庭进行宣判,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开发商需向10名业主各赔偿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赔偿金。

  庭审

  1000%绿化焉能成立

  昨天上午,新天第小区30层的物业办公室被临时布置成法庭,北京市二中院为方便百姓打官司,特地将法庭设在了小区内。法院现场办案吸引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庭审中,金*泰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售楼广告中提及的绿化范围不仅仅包括小区的绿化,还包括小区周边的绿地。小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化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在当时房地产销售中乃至今年,都是广泛适用的。另外,对小区绿化率的描述也不可能对业主是否买房形成重大的影响。

  “如果把朝阳公园的绿化也算进来,那么对方可以在宣传资料中说绿化有1000%!”业主的代理律师反驳说,将社区绿化包括了社区周边的绿化即城市公共绿化的提法不能成立。开发商对此回避了一个问题,即城市公共绿化应由小区的开发单位代建,是属于政府对于开发建设单位的行政指令性指标,开发一个楼盘就应该在该楼盘红线外做一些公益性的工作,不代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负责。

  宣判

  允诺视为合同内容

  庭审结束15分钟后,二中院当庭宣判。法院认为,金*泰公司在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中有关小区绿化率50%以上的内容具体确定,且对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确有重大影响,该项允诺虽然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应视为合同内容。小区实际绿化率与金*泰公司允诺的绿化率数值不符,金*泰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业主

  虽获赔偿仍感遗憾

  听到判决结果后,年近八旬的业主李大爷高兴地鼓掌,他一再感谢法院公正的判决以及现场办案的司法为民举措。“我年纪大了,如果让我大老远赶到法院去开庭,就太不方便了”。虽然获得了赔偿,但李大爷对小区绿地面积缩水还是感到非常遗憾。“也只能尽量弥补了,比如在车棚上养爬山虎、摆上花盆什么的,想办法增添点绿色吧”。

  新闻背景

  169名业主先后状告开发商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共有392名业主。业主们自2002年5月陆续入住后发现,小区绿化率与购房前宣传的50%存在巨大差异。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委会聘请专业检测机构测量,该小区绿化率只有10.37%!为此,小区业主们走上了告开发商欺诈的维权道路。

  从2007年7月第一批业主开始起诉,至今共有169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其中包括居住在此的央视女主持人王小骞,另有近100名发过律师函的业主中途因各种原因退出。目前,已有159名业主胜诉并获得28万余元的赔偿,每户大约获赔一两千元。昨天上午二审审理的是最后10名业主的起诉。一审之后,该公司提出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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