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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蛟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蛟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蛟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为确保蛟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参照永武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如下:
一、各类征地补偿标准:
1、耕地(含鱼塘):250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丈量时实际地上附着物单季的产值,水稻500元/亩,蔬菜类300元/亩,烤烟800元/亩,鱼塘1500元/亩·年。
2、园地(含旱地、菜地):100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3、林地(含竹山):20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4、未利用地:800元/亩。
二、零星种植果树及经济作物补偿标准:
1、柑桔、柚、桃、李、梅、梨、枇杷、香蕉、石榴、油奈、柿子幼树3元/株;初产果期20元/株;盛产果期50元/株。
2、葡萄,扦插幼苗15元/m2,未产果期3元/株,盛产果期30元/株。
3、茶树,油茶2元/丛,茶叶树10元/小丛、16元/大丛(树冠投影面积1m2以下为小丛,超过1m2为大丛)。
4、人工种植杉、松树,胸径10-20 cm为6元/棵;胸径20 cm以上10元/棵。
5、人工种植绿竹、麻竹等,小丛14元/丛,大丛20元/丛(每丛20株以下为小丛,超过20株为大丛)。
6、毛竹,胸径5cm以上6元/根,胸径5cm以下不补。
7、油桐(亩植不超过25株,株距5×5米):
成年桐(正常挂果)40元/株。
中年桐 (高度3.5m以上,未正常挂果)20元/株。
幼桐(高度2-3.5m)10元/株,(1-2m)5元/株,桐苗2元/株。
8、绿化苗木补偿标准:
(1)紫薇花。株高2m以下、地径在2cm以下的2元/株;株高2m以上、地径在2-3cm的5元/株;株高2m以上、地径在3cm以上的6元/株。
(2)罗汉果。株高1m以下、地径在1.2cm以下的3元/株;株高1-1.5m、地径1.2-1.5cm的4元/株;株高1.5m以上、地径1.5cm以上的5元/株。
(3)桂花(指栽自家庭绿化的桂花苗木)。株高1m以下、地径在1cm以下的1.5元/株;株高1-1.5m、地径在1-1.5cm的2.5元/株;株高1.5-2m、地径在1.5-2cm的5元/株;株高2m以上、地径在2-5cm的13元/株;株高2m以上、地径5cm以上的20元/株。
(4)茶花。株高1m以下的4元/株;株高1-1.5m的12元/株;株高2m以上的25元/株。
以上补偿款均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
注:①果园按零星果树补偿标准计算,超过果园补助标准时按园地补偿标准计算。②原竹木和果树由物主凭证砍伐,归物主所有。③凡占用路边、坡边、水沟的土地及其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④凡突击抢种的各类经济作物一律不予补偿。⑤苗圃地按原地类补偿标准补偿。
三、地坟迁移补偿标准:
1、有碑坟墓:石砌土坟、混凝土坟300元/座。
2、无碑坟墓:100元/座。
四、施工临时用地补偿标准:能恢复的耕地1000元/亩.年;旱地600元/亩.年;其它400元/亩.年。不能恢复的按永久性征地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含年租金、复耕费和青苗补助费。
五、私人、集体、公有房屋补偿标准:
1、各类结构多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普通装修+成新):框架结构550元/m2,砖混结构400元/m2,砖木结构300元/m2,土木结构260元/m2。
2、被拆迁住宅房屋的补偿金额=重置价×成新率×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成新率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定。
3、有人居住的房屋折旧后低于50%的按50%计算补偿。
4、附属设施、构筑物补偿标准详见附件。
5、二次装修补偿标准,按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市场指导价,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确认。
6、违法违章建筑物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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