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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农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
不仅允许还要“加快”土地流转
“浙版新农村改革纲领”公布
■解读专家
农业经济管理博士、浙江省农办综合调研处祝美群
浙江省农业厅经营管理处处长童日晖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援高
时报讯《浙江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经过多次讨论后,昨天带着“土地”的温度,新鲜出炉。这份“浙版新农村改革”的发展纲领,带动的不只是农村,更是城市。
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创新举措:
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开展农户宅基地置换和流转试点,鼓励农民在政府主导下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使在城镇稳定就业且有社会保障的农民能够落户城镇、转变为城镇居民;
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自愿离开土地的农民,进入城市后,能像“城里人”一样,享受城里生活吗?
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城里人,或企业、农业经营组织,进入农村广阔天地做规模经营,政府会给予哪些支持?
盼着享受农村“田园”生活的城里人,有偿使用农村宅基地,住进农村后,能适应农村生活吗?
《实施意见》势必带来一连串的新变化。
两字之差,点出浙江不一般
原文: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流转。
浙江省农业厅经营管理处处长童日晖解读:《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用的表述是“允许流转”,浙江用了“加快流转”。
两字之差,包含5点背景差异:第一,浙江农业劳动力已有70%转移到二三产业;第二,农民收入结构中,来自农业的收入只占20%;第三,农村保障水平较高,最低生活保障每年人均1500元;第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得不错,农业效益不错,从事规模经营,对经营者来说,有利可图;第五,浙江家庭承包经营面积很小,户均只有1-2亩,因此,土地流转更具紧迫性。
允许5种方式流转土地
原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童日晖解读:5种形式中,转包和出租简便灵活,比较多,最近一两年,股份合作的形式非常流行,也就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专业合作社。如绍兴县王坛镇南岸村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按农户股权实行保底分配,保底分红为每股每年500元,1亩为1股,年终根据效益再次分红,外出务工有困难的劳动力还可在家门口的企业挣工钱。
转让和互换只在特殊情况下才使用,因为这两种方式连所有权也一起流转了。
有些地方土地不连片,因此跟同村某人某块土地换一下,叫互换;相邻两村的两块地,比如萧山人的土地在富阳地界,为方便起见,自愿转让给富阳人。
土地流转市场将大规模发展
原文: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组织,建立流转档案,规范流转行为,完善流转的中介服务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
童日晖解读:目前浙江土地流转仍以自发为主,缺的是牵线搭桥的中介机构,很多时候也没到管理部门备案,应该说,完整的土地流转市场仍未建立。下一步,要完善土地流转市场,这个市场将提供评估、中介、仲裁、矛盾调处、登记备案等一条龙服务。
中介服务机构是公共服务性质,根据法律规定,流转收益归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所有,所以中介机构收费会非常低廉。主要由县乡镇村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来承担职能。社会上有志于为三农服务的人也可来办中介组织,但一定是非盈利性的。
价格形成机制是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发挥市场在土地流转中的基础性作用。
决定价格的因素,主要包括土地级差(指土地的远近)、流转期限、受让方的种植结构(例如种西瓜比种粮食受益高,可能流转价格也高)、土地流转供需情况等。最后以协商或投标(竞争者多时采取)方式合理决定。
出现纠纷时,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来调解,由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来仲裁,也可到法院诉讼解决。
流转土地经营农业,有优惠扶持
原文:改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外部环境,推动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长期流出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给予优惠政策。
童日晖解读:为让流出土地的农民后顾无忧、让接收土地者有积极性,政府有很多事要做。第一要做劳动力转移培训,让失地农民到城市能找到工作;还要建立合作医疗、完善养老保障,让他们放心把土地流转出去。
流转土地经营农业,有优惠扶持
原文: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鼓励农民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童日晖解读:林地除了承包经营权,还有林木所有权。
浙江已基本完成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确权工作。这样就为林权流转奠定了基础。因为林地面积大,承包期更长(有70年,耕地只有30年),收益明显,流转进行得比农用地成功。
林地的抵押贷款业务,也已成功推进。而农用地和宅基地的抵押贷款,浙北一些地方正在谨慎试点。
农业经营为主,观光农业首次列明
原文:对流入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较大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金融服务、技术推广、用地用电用水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
童日晖解读:怎样使经营者愿意多种地呢?受让土地的主要是三类经营主体: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政府要搞好服务,政府还有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可用来支持规模经营者。
原文:对不破坏耕作层的农业生产、畜禽饲养、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配套用地应视作农业用地。
农业经济管理博士、浙江省农办综合调研处祝美群解读:土地流转,是否意味着城里人可以到农村去承包土地,然后办个休闲农庄,大兴土木,造房子、建设施呢?不是的,并非随心所欲。
休闲观光农业所用的生产性用地,如农田,确属农业用地;农用工具房、库房等设施,如不破坏耕作层,也就是没有造上水泥路面,也属农业用地;但农场的宾馆、娱乐场所,肯定破坏耕作层,就属建设用地,必须审批。
鼓励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
原文:鼓励农民在政府主导下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使在城镇稳定就业且有社会保障的农民能够落户城镇、转变为城镇居民。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援高解读:宅基地产权归集体所有,房屋产权是农民即屋主所有。农民所获得的,是宅基地的用益物权。也就是可转让,但不能拍卖,也不能买卖。
农民要先把宅基地退还给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以此来换取中心镇或城市周边地区住房。
一般是政府出面,先拨一定建设用地的周转指标,在中心镇或城市周边建农民公寓,让农民整体搬迁入内,然后通过村庄整理,腾出土地,复垦为耕地,换出一部分建设用地指标,以此弥补周转指标。
嘉兴正进行的两分两换试点,就是以宅基地换住房,以承包地换养老保险。
集体土地也可转让
遏制地方政府征地冲动
原文: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逐步稳妥地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王援高解读:这一条是否意味着,集体建设性用地可以被买去用作房地产开发、开店,并非如此。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三部分:一是社会福利用地,即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二是公益性用地,如农村学校、道路、村里办公楼、垃圾处理场等;三是经营性用地,如村办工厂用地。
农村为何规划有工业用地呢?其实这部分用地,主要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很可能原来是生产队用地,后来让村里人租去办厂了;或在鼓励乡镇企业发展的时期,批出一些工业用房。
上述集体建设用地政策,主要指第三部分工业性用地,住宅和商用地不包括在里面。工业性用地价格较低,但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仍获得了比以前的操作方式高得多的利润。
之前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必须先被征为国有,然后由地方政府出让给经营开发者。这样,赚取大部分土地差价的是地方政府。实际上,这一条规定“剑指”地方政府,目的是遏制地方政府过于强烈的征地冲动。
农村建设性用地的招商引资,还必须在乡村规划的框架下进行,也就是在土地用途管制下进行。否则,农民会争先恐后地把农用地也出让出去。
农村征土要同地同价
原文: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并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王援高解读:就是说,地方政府可征地范围缩减了。只有用于国家公益性项目,如交通、水利、能源或公共设施,如公园或湿地等,才能征用农村土地。
省里正在搞一个公益性项目目录,到时就一清二楚,什么用途的土地才能被低价征用。
为了保护农民利益,土地征用价格不能低于基准地价。此条主要为防止村干部一方面把价格压低,一方面收受贿赂。最后请评估机构确定价格。总之不能让农民吃亏。
省级人民政府还将设立征地补偿标准裁决办公室。征地补偿标准由县级政府部门制定,并非省政府制定,因此这个裁决机构是比较公正的。如果纠纷仍解决不了,还可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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