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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为争宅基地 冒名涂改土地档案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1:53:11

  卢氏县城建局房管交易所职工郭某,为争夺相邻宅基地竟冒用邻居之名到土地所以查询土地档案为由,私自涂改邻居张某《农村宅基用地登记表》。近日,郭某被河南省卢氏县公安局以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决定拘留5日。

  郭某为争夺相邻宅基地多次与邻居张某发生纠纷,在张某多次要求相关部门对郭某侵权处理情况下,卢氏县建设局于2010年3月12日通知郭某、张某双方进行侵权纠纷调解时,张某发现建设局工作人员出示的《农村宅基用地登记表》(复印件)中,多处内容被严重涂改。张某当即拒绝调解,并报警。经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立案查明,2010年3月11日,郭某冒用邻居张某之名到该县城关镇政府土地所,以查询张某的《农村宅基用地登记表》为由,在趁外出复印之际对该文件进行擅自涂改和添加,5月10日,卢氏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52条第一款以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决定对郭某行政拘留5日。

  另据了解,在此之前,郭某因为相邻宅基纠纷,以怀疑邻居张某的儿子于2010年1月29日夜点燃室外垃圾熏黑了他房屋外墙为由,于次日用铁锤将邻居室内楼梯二楼挡墙砸毁,致邻居无法通行,被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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