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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优惠差异引发跨行转按揭热 需算清明细账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36:41

各家银行存量房贷利率7折优惠政策陆续出炉,但其门槛的高低各不相同,借款人由此动起了脑筋。“我贷款的银行不愿给我7折利率优惠,那我只能把贷款转到愿意给我7折的小银行。”家住朝阳区团结湖的周姓市民向记者表示,其正在考虑办理“转按揭”业务。实际上,这种银行内部简称为“转按”的业务,已成为近期一大热门话题,有银行甚至大张旗鼓地打出广告——“转”等于“赚”。


  ■享受7折各行条件不同


  存量房贷,指去年10月27日房贷新政出台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尚未还清的部分。就明文规定而言,除了要求贷款原先必须执行8.5折优惠利率外,银行还设置了各不相同的限制性条件。例如,农行要求,只有初始贷款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贷款,其利率才能自动下调至7折。不符合自动调整标准的借款人必须承诺一年内不提前还款。工商银行要求,借款人须在近2年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并且在工行的其他贷款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招商银行需审查借款人的信用卡使用情况和对招行的综合贡献度。深圳发展银行和广发银行则要求住房面积必须在140平方米以下。


  除了明文规定的差异外,有的银行基层支行在受理借款人利率7折的申请时,会提出一些附加条件,例如购买一定金额的理财产品、办理该行贵宾卡或信用卡等。这也使部分借款人觉得反感,从而考虑办理“转按揭”。


  专业贷款服务机构伟嘉安捷的相关人士分析说,由于优惠利率的细则不同,甲银行因为政策严做不了的贷款,在政策稍松一点的乙银行就可以做,这催生了借款人贷款“跳槽”的局面。目前,该机构每天平均接到10至20个有关“转按揭”业务的咨询电话。


  ■中小银行趁机“挖贷款”


  2007年大牛市曾催生借“转按揭”套取贷款投资股市的现象,这导致银行业监管部门对该业务持排斥态度。记者接触的银行均不愿对该业务正面发表评论。一家股份制银行的房贷业务负责人称,对于将贷款平移的“转按揭”,银监会没有明文禁止,但也不是所有银行都开办“转按揭”,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不接受其他银行的按揭转入,积极开办“转按揭”的主要是中小银行。


  个别银行已经利用房贷政策的乱局做文章。记者从民生银行了解到,该行从1月1日启动房贷促销活动:活动期间,在该行办理按揭业务将免担保费和评估费。据了解,采取类似优惠措施的还有招商银行。


  ■“转按揭”成本并不低


  办理“转按揭”业务会发生一定费用。伟嘉安捷相关人士指出,如果按揭的转出银行事先有提前还款违约金的条款,则借款人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其次,为了解除原按揭,借款人必须备足资金以归还全部借款,即“赎楼款”。如果借款人资金不足,就需要寻找担保公司垫资,而担保公司会收取总金额1%至2%的担保费。


  而按揭转入另一家银行时,借款人办理新的按揭贷款时还会产生一系列费用,比如房产评估费、公证费、房屋抵押登记费等,分别是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总体算下来,对于余额在20万元的“转按揭”,其成本有时会在2000元至6000元之间,具体视各行情况而定。


  确实,有部分银行为吸引客户,相关的“转按揭”费用一律全免,但一定要保存好相关单据,因为是“事后报销”,而且还是“分头报销”,单据一旦丢失,相关成本只能自己承担。此外,在整个“转按揭”的过程中,手续相当繁琐,客户经常需要在银行、公证处、担保公司之间往返多次,准备多种资信材料,这其中的时间成本也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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