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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产权证前能否变更合同内容?律师称开发商同意即可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31:20


近日,家住白果林小区的雷女士打来热线电话咨询,她于去年买了一套一楼附赠地下室的商品房,地下室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购房时,销售人员称目前只有一楼单元的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还没出来,只有面积数字。由于当时没有买房经验,对此事就没有太在意。今年2月,当开发商通知办理房产证时,她才发现购房合同上没有地下室的平面图和文字说明。现在雷女士已收房准备入住,不知在办理房产证之前能否让开发商加入地下室的平面图及文字说明?

中豪律师事务所蒲建东律师认为,因为现在雷女士仅有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没有书面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之规定,如果雷女士想在办理房产证之前让开发商加入地下室的平面图及文字说明,只要开发商同意即可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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