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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子算不算购买人的?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31:57

以前,市民有的会买到已经卖给别人的房屋,对于“一房多卖”现象,新《办法》有哪些规定?只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子算不算购买人的?

为防止“一房多卖”现象,对购房后无法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购买人可以与出卖人在合同中对“预告登记”作约定,并及时向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也就是说,消费者交了首付,买了期房之后,就可以凭借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到有关部门办理“预告登记”,将消费者要求开发商交房和办理产权过户等预售合同上的权利,登记在房屋登记簿上。买卖房屋合同,从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该房屋的物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另外,对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或抵押的,当事人都可以作预告登记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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