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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新规 房屋常见病防治目标写进购房合同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27:54

  近日,山东省建设厅针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正式出台“两年治理规划”,按照时间表,至2016年8月份,工程渗漏、裂缝和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住宅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在住宅通病方面,相关责任单位要在项目开工前,要向社会公开承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目标,并纳入商品房销售合同。在质量责任方面,建设单位必须合法选择参建队伍,供应合格建材,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科学确定合理工期。

  此外,所有新建项目开工前,参建单位都要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授权书,项目负责人与监管机构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主体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后统一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管。项目竣工后,要在建筑物显著位置镶刻永久性铭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实行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设计寿命内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依法严格处罚参建单位,并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不管人走到哪里,无论是提拔还是退休、离职,都要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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