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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2:41
1998年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了《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的技术规范,这一规范适用于商品房活动中各类房屋销售面积的测量与计算。
规范表述,商品房整套出售,其销售面积为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其销售面积为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扣除)。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其销售面积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简称为套内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套内建筑面积系指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套内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线水平投影计算。
商品房各套(单元)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和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套(单元)与公用建筑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系指阳台地面底板外沿在水平面的投影。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系指套内各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并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为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与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的比值。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之积。
商品房在测量前应参照购房协议实地调查,对分户权界线及房屋公用部位进行确认。房屋面积测量平面草图应实地绘制,楼房要分层绘制,尽量按几何图形分块,并编写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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