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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买房之后的五大烦恼
烦恼一:入住条件不具备。
提醒:商品房交付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测绘部门实测数据;2.小区内部道路通畅,垃圾清理干净;3.水、电、暖通、煤气管道应当铺设完毕并能即时投入使用。
烦恼二:想拿钥匙先交钱。装修押金、审图费、施工人员管理费、物业管理保证金……入住前,每位业主都要面对物业公司开具的交费清单,当业主对其中一些项目表示异议时,物业公司便会或软或硬地甩出杀手锏———“不交费就别想拿钥匙”。另外,一次性收了几年采暖费、几年物业费的现象,在许多小区也有发生。
提醒:
1.如果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及《物业管理公约》等文件中没有须交费用约定,而这些费用又只是物业公司单方要求的,买房人只需交纳正常的、必要的并经物价部门核准的费用;
2.装修押金、物业管理费押金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如果确有一些业主野蛮装修造成业主共有财产损失或长期拖欠物业管理费造成物业管理费用紧张,势必影响其他业主的利益;
3.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或开发商以不交费为由不交钥匙,购房人完全可以开发商违约为由提起诉讼,因为您已交齐全部购房款,购房过程中义务已履行完毕,有权利得到房屋。
烦恼三:合法不合理的面积圈套。
提醒:签订合同时一定加以注意,在规定的误差范围内,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同比增减,以保证不吃哑巴亏。
烦恼四:绿地已经被微缩。
提醒:
1.请将售楼人员承诺的绿化率写进合同。
2.通过约定将你窗前屋后的绿地锁定。
烦恼五:“大爷”物业赶不走。物业公司说什么,住户就得听什么,敢怒不敢言。否则,就要吃苦头,甚至遭断水、断气、断电威胁。
提醒:
1.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并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前,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2.要想请出不满意的物业公司,必须要有热心业主积极投入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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