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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租到手的房子却要被拆迁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45:09

  安阳的辛女士7月中旬在一家网站上看到一则广告,有人转让郑州市二七路上的一间商铺。7月30日,她和出租人签订协议,租下了这间商铺,准备在此开甜品店,谁知,甜品店装修期间,她被告知包括这间商铺在内,这一片的房子都要被拆迁。眼看甜品店干不成了,她想要回转让金和房租,但被出租人拒绝。

  承租者的遭遇刚租的房正装修,却得知将被拆迁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郑州市二七路和张砦街交叉口,只见张砦街从一栋临街楼下穿过。交叉口东南角有一间是辛女士装修的门面房,这里是一个楼梯间,里外被封了起来,空间又矮又小,面积约7平方米,房子东边也有楼梯。

  辛女士说,她7月中旬在网上看到这个商铺的转让信息。因为此房面临闹市区,她实地查看后觉得满意,7月30日,就和发布信息的李某签订了出租协议,并缴纳了4万元的转让金及一年的房租3.6万元。但自始至终,李某并没有给她说,此房有可能要拆迁。

  8月10日,她正在对房子进行装修,金水区杜岭街道办事处张砦街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过来称,“这一带的房子快要拆迁了,你怎么还装修?”她当时就蒙了,立即来到居委会询问,得知这一片的房子确实即将拆迁,6月份,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就告知了居民,8月份,已经对房屋情况进行了登记。

  “房子要拆迁了,出租人怎么不说一声?”懊恼之余,她立即去找李某,想要回7.6万元转让金和房租,但李某说,他不知道这里要拆迁,并拒绝退还7.6万元钱。

  房管部门的说法转租房子的李某涉嫌违法出租

  昨天上午,金水区杜岭街道办事处张砦街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娄合滨说,辛女士所租的房子确实面临拆迁,他们已经告知了所有房屋产权人,并把房屋情况进行了登记。

  杜岭街道办事处项目办相关负责人说,片区改造工作6月已经启动,前期进行摸底调查,拆迁公告“这几天就会贴出来”,按照计划,9月份开始拆迁。

  6月就已启动拆迁工作,为什么李某7月底还要把房子出租给辛女士呢?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李某,但他刚听完采访意图,就把电话挂断。

  金水区房管局私房租赁所所长张先生昨天下午接受采访时说,他们接到反映后,实地勘查发现,辛女士所租的房子实为该栋楼的楼梯间,属房子的公共部位,不属于某个单独业主,李某不能把该楼梯间对外出租,而且李某也没提供权属证明,涉嫌违法出租。李某出租房屋也未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应当受到处罚。

  张先生说,违反规定出租房屋,出租行为无效,房管部门会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建议承租人租房前一定要到房管部门咨询一下房屋情况,我们收到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后,都会进行审查和现场核验。如果知道是即将拆迁的房子,不会进行备案登记,并会告知承租人,以免给其造成损失。”张先生说。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说,房管局认定李某违法出租后,李某不但要把7.6万元转让金和房租退还,还要给予辛女士误工费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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