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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行业协会的发展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2:06:02

纵观物业管理发展史,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大多是依托政府部门创建,并由相应的职能部门人员任主要领导职务,这种模式,虽然在对行业的管理、监督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着诸如结构不合理、作用不突出、管理不够规范等弊端。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蓬勃发展,这种模式已经难以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为切实发挥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桥梁作用,越来越多的行业协会将脱离行政主管部门,成为真正具有民间性、自治性、独立性的社团组织。
  脱离了行政主管部门“温床”的行业协会将要如何顺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如何继续发挥自己的桥梁纽带作用?如何增强凝聚力?又将如何求得自身的发展? ----- 这些正是脱钩后的行业协会需要面临的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同时这也是行业协会作为民间自治组织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必经的“阵痛”。
  2007 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南宁市政府的要求,笔者所在的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从人、财、物和机构等方面完成了与业务主管部门南宁市房产管理局的脱钩工作,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间社团组织,并很快面临了新的形势和新的发展。脱钩后的行业协会究竞如何走自己的路?在此,笔者结合本人的工作实际和经历,提出一些个人的观点和意见,供业内人士交流与探讨。
  一、行业协会应当顺应新形势,转变观念,正确定位,以服务求发展;
  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应首先做好自我定位,努力开拓新的思路和新的发展模式,除了要完善组织机构、提供综合实力外,还要强化服务意识,以服务求得发展,行业协会做任何事情都要以“服务两个中心”为主导即“为会员服务为中心,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为中心”,这是行业协会工作的两个基本点,只有服务于企业,服务于行业的发展,才有可能成为企业信赖的协会,才能具备公信力与凝聚力。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与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脱钩后,就明确了以服务求发展的定位方向,并采取多种方式向会员提供服务。例如 1 、成立了会员服务中心,每月定期开设“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并开通咨询服务热线,随时接受会员单位的业务咨询; 2 、针对目前由于南宁市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不规范从而容易导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产生纠纷的情况,编印了《南宁市物业管理法规汇编》和《南宁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免费发放给会员单位,供会员单位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签约时参考使用; 3 、协会还制定了定期下企业调研的制度,每月定期到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三个什么”(即:企业在做什么、企业想做什么、企业需要我们做什么 - )通过调研,协会的工作得到企业的认可、欢迎和积极参与,一方面让企业感受到了协会对企业的关心和支持,另一方面可以让协会及时掌握企业的近期动向和需求等,能够更好的为企业服务;另外,协会还开通物业管理 QQ 群,定期组织企业举办“物业管理面对面”主题沙龙,为企业研讨、交流、解决问题提供信息交流平台 ----- 通过开展诸如此类的活动,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凝聚力,让脱钩后的协会在没有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托下,依然能够发挥原来的监督、指导、协调作用以及政府和企业都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
  二、行业协会应当加强与政府、媒体等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作、沟通与交流,为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
  首先、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参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工作,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的意见和建议。这主要体现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动与相关的职能部门联系,积极参与相关行业政策的草拟和修改工作,并在参与过程中及时反映行业的呼声,把物业管理实践经验溶入其中,提出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使相关的法规、政策出台后更具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努力为行业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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