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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中堂二路“钉子户”:拆我房为何钱不归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45:27

  昨日下午,惠州下角小中堂二路改造工程进入尾声,林女士家的房子恰好在人行道上。南都记者 陈伟斌 摄

  “我投资15万元建房,能领约53万元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却是惠城区港务局?”近日,正在改造的惠州小中堂二路剩下最后一户“钉子户”,户主林碧莲质疑。惠城区港务局回应,土地所有人是惠城区港务局,相关房屋产权也归港务局,就拆迁补偿款的收入,并非一分不给林碧莲,正在与对方协商。

  小中堂二路的“钉子户”

  惠州小中堂二路西连下角中路,东接滨江西一路,属于惠城区下角片区北段的一条主干道。去年起,该路随着青年河综合整治工程也开始实施改造。近日,其东端的沥青铺设已近尾声,但一栋占据部分路面及人行道的2层建筑也凸显出来,已成小中堂二路的最后“钉子户”。

  这栋2层建筑实际使用人是陈汗谊和林碧莲一家。前日上午,林碧莲站在门口用录音机不断播放自己录制的一段话:“政府拆迁补偿给我们的钱,他们要扣50%,我们不同意,现在却赤裸裸地说这房子是他们的”。

  户口在惠州惠城一处廉租房的林碧莲称,自己一家已在这里居住了12年之久。2002年12月25日,林碧莲的丈夫与惠城区港务局签署租赁合同,把这块约50 平方米的地皮租下,并搭建简易宿舍。之后,林碧莲通过信用贷款,出资15万元建成现在的两层小楼。该栋楼确实没有合法报建手续。

  6月份起家里断水断电

  今年5月21日,惠城区港务局送来一纸通知称,林碧莲家所在的地方将由市国土局盘整收回,并提出“租地所在地块现不属于港务局产权,作业区从2014年5月31日后不再收取地租费、并停止提供水电服务”等。

  林碧莲称,6月起家里被断水断电,此后她只能在附近再租一间屋,“用来拉水电过来使用”,当时并不知道小中堂二路会立即被改造,直至9月3日,她才获悉自己所住的房屋要被拆迁,“听说的房屋拆迁补偿款是约53万元”。林碧莲认为:“明知道马上有拆迁,竟赶我们走。这是让我们分文领不到拆迁款”。

  港务局称宿舍与租户无关

  林碧莲称,9月23日惠城区港务局通过快递寄给她一份通知,内容称,2002年12月25日至2014年5月21日,相关土地租赁给林碧莲的丈夫陈汗谊使用。但到了2014年5月21日,惠城区港务局向陈汗谊发出通知,终止了相互之间的不定期租赁合同。5月21日起三日后,陈汗谊未清拆租地上的遗物,根据约定视陈汗谊放弃处理。搭建的简易宿舍即为该局所有,“已与你无关”。通知介绍,“我局已决定与有关拆迁部门签订补偿合同,并按规定领取补偿款”。

  林碧莲说,尽管地不是自己的,但这栋2层宿舍楼前后花了15万元建成。“尽管没有产权,但也不能一分不给我们”。

  惠城区港务局称愿和租户协商

  昨日,惠城区港务局李主任再次向南都记者介绍,简易宿舍的处分权属于惠城区港务局。目前还未与拆迁办签订拆迁协议,现在港务局愿意与林碧莲一家协商拆迁款分成比例,“拆迁款属于国家的”。

  对林碧莲质疑“惠城港务局5月21日说自己不是产权人,9月23日又说自己是真正所有权人”说法,李主任介绍,惠城区港务局与市土地储备中心原签订的盘整土地协议尚未履行合约,所以土地所有权仍属港务局。

  昨日,负责林碧莲所住房屋拆迁的青年河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的吴先生称,他们只能与土地所有人对接协商拆迁事宜,他得知的林碧莲的意愿是愿意拆迁,所以以后也不会强拆。昨晚,林碧莲介绍,昨日下午她与惠城港务局的协商并无结果,对方只愿意退步到与自己按45:55分成拆迁款。“但我们的目标不是五成五,希望六成至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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